第(1/3)页 柏林,一九三六年八月三日,上午。 施瓦布父子的审判安排在柏林地方法院第三审判庭。 这是一栋建于十九世纪末的砖石建筑,外墙在战火中留下过几处弹坑的痕迹。 第三审判庭在二楼。 房间不大,大约能容纳四十人旁听,今天来了大约三十个。 前排坐着几名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,中间几排是报社记者和几家工会的代表,后排零星坐着几个普通市民,大概是路过法院看了公告临时决定进来的。 审判席设在房间最里侧,高出地面大约半米。 三名审判员坐在一张长桌后面,中间那位是主审法官,年近六十,头发花白,戴一副眼镜,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法官袍。 他左侧坐着一位女审判员,四十出头,梳着干练的短发,桌前有着一叠文件。 右侧是一位更年轻的男审判员,三十五六岁的样子,始终保持着一种认真到近乎严肃的表情。 审判席下方左侧是检察官席,一名三十来岁的女检察官正低头翻看卷宗,她的制服熨得笔挺,肩章上的星徽在晨光里闪了一下。右侧是辩护席,一名被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坐在那里——按照程序,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为被告提供辩护,无论被告是否自己聘请律师。 施瓦布和迈克尔被带进法庭的时候,旁听席上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。 有人转头看他们,有人低头在笔记本上快速写着什么。 施瓦布走在前面,穿着监狱提供的深灰色便服,迈克尔跟在后面半步,步伐比他父亲慢一些,目光在旁听席上快速扫了一圈,然后垂下来,落在自己的鞋尖上。 法警示意他们在被告席站定。 被告席是一个半包围的木制围栏,高度大约到腰部,两个位置并排。 主审法官敲了一下法槌。 "德意志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柏林地方法院,第三审判庭,现在开庭。" "今天的案件编号是三六——一二零四号,被告查尔斯·施瓦布、迈克尔·施瓦布,涉嫌违反《反经济犯罪法》第三至第七条,《公共安全法》第十二条,以及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关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相关规定。" 他顿了一下看向检察官席。 "请检察官宣读起诉书。" 女检察官站起来,翻开卷宗,声音清晰而平稳: "起诉书。查尔斯·施瓦布,一九零一年生于美国费城,原为船运商人、放贷业者。经调查确认,其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从事以下违法活动: 一、组织黑恶势力进行暴力收债,致多人伤残; 二、长期贿赂港口及海关公职人员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; 三、未经许可从事私酒运输,数额巨大; 以上行为均系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主动实施,情节严重。" 她翻过一页,继续说: "迈克尔·施瓦布,一九一六年生于美国波士顿,大学肄业。 经调查确认,其虽未直接参与上述违法活动,但长期协助其父整理业务账目,对相关违法事实知情不报。 鉴于其未直接实施违法行为,案发后态度良好,检察机关建议在量刑时予以区别对待。" 她合上卷宗,朝审判席微微点头: "起诉书宣读完毕。" 主审法官转向被告席: "查尔斯·施瓦布,你对起诉书的内容有什么异议吗?" 第(1/3)页